三门峡市正泰房地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拍卖流程
一、拍卖委托 委托人身份证明 房屋所有证
1、自愿委托→ 标的权属资料-----→ 土地使用证
评估报告和其他资料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
商品房销售许可证
法律文本
2、法定拍卖→ 标的权属资料(同自愿委托)
评估报告和其他资料
二、拍卖人核实鉴定 核实委托人身份及标的的权属资料,拍卖人、委托人勘估现场
三、签定委托拍卖合同 委托人、拍卖人的姓名或名称、住所
拍卖标的的名称、座落、权属状况、建筑面积
拍卖标的的来源、有无瑕疵、保留价的确定
拍卖的时间、地点
拍卖标的交付或者转移的时间、方式
佣金及相关费用支付方式、期限
价款的支付方式、期限
违约责任
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
四、刊登拍卖公告 拍卖时间、地点
拍卖的标的
拍卖标的的展示时间、地点
参与竞买应当办理的手续
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
五、咨询和展示(不少于二日) 标的现场接待、答疑
六、签定竞买合同 审核竞买人资格、办理竞买手续
交纳竞买保证金
领取拍卖会资料(1)拍卖规则(2)拍卖须知(3)拍卖目录
七、拍卖实施 领取竞投号牌
拍卖师主持
宣布起拍价
公开竞价 → 落槌成交----签署成交确认书
未成交----退还竞买保证金
八、拍卖价款结算 凭成交确认书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成交款及佣金
九、拍卖标的的交付 协助办理交易过户手续
协助办理房产证及土地证
协助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及其他项权证
标的物交割
拍卖人将价款(按合同约定转付即扣除佣金及税费)转付委托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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